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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

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在我校成立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西南石油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5月28日,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16年学术年会在我校举行。会议聘请四川省发改委副主任、省能源局局长雷开平、我校校长赵金洲为研究会顾问。四川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朱时顺、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长李明騄、我校副校长王玲出席会议。

会议情景

四川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依托我校成立,是全省能源法学教育、宣传、科研、实务工作者和各界有关人士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主要任务是团结和组织全省从事能源法学理论研究、教学和实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紧密联系国家和四川各相关职能部门,就能源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与实践提供咨询、意见,对能源法学问题进行研究和交流,促进能源法、石油天然气法的立法进程,广泛深入宣传能源法学研究成果,为全面落实四川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依法治省,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能源法学理论支持和服务。

王玲在会上表示,能源法学研究会的成立对我校优化学科结构、建设一流师资、培养创新人才、提升科研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学校将不负重托,高度重视省能源法学研究会的建设,全方位支持研究会日后的各项工作。

四川省法学会学术部部长鄢秀芳、四川省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舒程等出席大会。来自四川省法学会、四川省能源局、中石油和中石化在川企业、四川能投能源基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四川电力调控中心、中国水电集团、中国电建集团、锦江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和四川省社科院、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石油大学等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及部分在蓉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近百人参加会议。

研究会第一届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我校法学院院长、学校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主任卫德佳为会长,选举学校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翔为常务副会长,选举学校原校长助理、副厅级调研员陈平、四川省能源局副局长李明騄、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李平等19位同志为副会长。

在随后举行的学术年会上,我校法学院院长、能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卫德佳、四川大学杨翠柏教授、西南财经大学阳露昭教授分别主持了三个阶段的学术报告和学术讨论。大会共收到学术论文33篇,与会专家学者和法学研究生围绕我国能源监管制度、涉能源犯罪、能源安全研究、能源法制定、石油天然气立法、能源价格制度、新能源产权归属、可再生能源补贴制度、绿色能源发展及税制、电力体制改革等专业问题开展了热烈的学术交流和互动。(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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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西南石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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