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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校

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举办模拟法庭实训活动

时间:2019年07月04日 信息来源:晋中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6月13日下午3时,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在文锦苑①210教室举办模拟法庭竞赛实训活动。榆次区人民法院成银富法官、王虹法官,晋中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山西良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晓波,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太原科技大学副教授兼律师周洁,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刘志永、副院长张美森、指导教师贺清杰出席活动,此次开庭分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两部分。

摄影:张美森 李佳琦  报道:郭雄飞

6月13日下午3时,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2017行政管理专业学生在文锦苑①210教室举办模拟法庭竞赛实训活动。榆次区人民法院成银富法官、王虹法官,晋中市律师协会秘书长、山西良秩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晓波,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太原科技大学副教授兼律师周洁,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刘志永、副院长张美森、指导教师贺清杰出席活动,此次开庭分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两部分。

首先,由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张美森介绍到场嘉宾和活动情况,接着,行政管理1701班同学进行民事案件的审理(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介绍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的情况,由原告及委托诉讼代理人宣读起诉状,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进行答辩。经过原被告的起诉答辩之后,法庭进行归纳,并进行庭审举证和质证,并进行询问,法庭调查阶段结束。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发表辩论意见,辩论结束之后做最后陈述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此案因原告不同意调解,故调解不能进行,经合议庭评议之后进行宣判,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案件审理结束。

庭审结束后,到场嘉宾作了点评。大家对我院学生的专业素养、庭审中认真严谨的态度及精神面貌作高度评价,但也有一些不足:榆次区人民法院成银富、王虹两位法官指出:本次庭审比较完整,程序规范,气氛庄严肃穆,令人身临其境,但在举证、质证方面要更加严谨。张晓波主任指出:法庭上的辩论等环节是激烈对抗、据理力争的,同学们在力度把握上应注意。周洁律师认为:此次模拟法庭实训,我院贺老师组织很成功,同学们也很好地展现了法律的魅力和公权力的威严,并鼓励学生以后从事法律的工作,更好为国家法治建设而服务。

随后,活动进入了第二阶段,由行政管理1702班同学模拟刑事案件的审理(未成年人入室偷盗)。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到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告知被告人享有的权利,之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进行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就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被告人和辩护人进行质证并发表意见。之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由公诉人和被告、辩护人分别发表辩论意见,辩论结束之后,由被告人发表做陈述意见,后法庭暂时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束之后继续开庭进行宣判。本次刑事审判到此结束。

参加此活动的业内专家对此次刑事案件的审理给予高度评价,张晓波律师、周洁律师及贺清杰老师进行了点评,张晓波律师还讲解了自己援助过的一件刑事案件,并谈了自己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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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晋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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