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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校

辽宁法制报开辟专版介绍我校“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实施研究”研讨会盛况

时间:2016年04月05日 信息来源:辽宁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3月18日的《辽宁法制报》24版以《专家学者出谋划策,完善食品安全法规——辽宁大学“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实施研究”开题研讨会侧记》为题,专题报道了我校在该领域所做的工作和贡献。全文如下:
  本报记者 石健 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话题。在学术界,也是一个长期研究关注的问题。
  2015年,食品安全成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过多轮竞争,最终,辽宁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涂永前于2015年12月10日获得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实施研究”。这一课题以完善以《食品安全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实现食品安全法律实施的常态化机制和食品安全的法治化治理为目标,在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上紧密贴近当下的制度建设,对食品安全法律实施机制的研究。
  3月13日,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法学院及公共管理学院、南京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重庆市委党校、上海政法学院等诸多知名学术机构的著名学者,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辽宁、广东、海南、河北等省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餐饮行业协会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型领导共80余人参与了本研究中心的筹办及本中心前期的食品安全社会调查活动,各界朋友群策群力,为研究中心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真实的思维碰撞,绝对的脑洞大开。虽然只是一次开题报告,但是随着全国法学界知名专家学者的云集,这场报告在常规之下,增添了不少知识性和趣味性。
围绕食品安全立法、相关部门监管等问题,专家们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主要研究哪些问题?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友根认为,首先,不能只仅仅关注食品本身,还要关注农产品,食品产生以前的阶段。“大家经常转发一些保健信息,很多都是假的,到底哪些信息是真的,哪些信息是假的,好像现在也没有人出来说话。”李友根认为食品安全信息问题很值得关注,转基因好不好,到底怎么样?实际上这关键要有一个权威的机构,来发布信息、发布食品安全的信息,这个机构是谁?怎么来建立这个机构?很值得研究。
  其次是法律实施。到底什么是实施?针对刚刚发布的全国食品安全调查报告,李友根提出,重点在实施过程,实施分为执法、司法、守法和监督,法规里面执法、监督都已经涉及到了,守法也涉及到了,社会共治当然是社会公民守法的问题,但是执法好像没有涉及到,所以这是个首要的问题,恐怕要加强研究,特别是现代社会科技的高度发达,互联网的革命,我们执法机关的执法手段、执法方式要彻底改变,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这种高科技,来提高执法效率、执法成效,也是很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
  李友根同时还建议,作为有对策性的研究,不妨抓住一些重点领域,老百姓比较关注的领域重点抓一个,不能贪大求全,像保健品、转基因、农产品、农药的使用,“实际上我们的食品安全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农药安全问题,农药用好了,我相信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就解决了一半,因为食品大多来自农产品,我们很多农产品都在用农药,很多剧毒的农药还在使用。建议可以重点研究农药的使用、农药的规范问题。”
  “共治”理念引人关注
  在开题报告评议环节,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应飞虎提出“共治”概念。“我不知道大家是否关注社会共治的问题,社会共治,这个词如果在其他网站去查的话,2013年以前也有,但是很少用的,基本上是在报纸上。在2013年以后,这个词一下子变多了,主要用的是在食品安全方面。”
  “社会共治,从政府层面来说,国家食药监总局当时也说过,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里面也提到了,后来大家都很关注。为什么要提出这一点?为什么其他领域没有这么强调?因为我刚刚说这个词很早就有的,但是都是不温不火不太说的,突然出现频率变多,并且是在食品安全领域。从这个事实上也可以看出,政府也认为法律的实施只靠政府自己不行,事实上这个词是政府主导的,虽然说学术界有人也在说,但是到目前这么强调的话,强调社会共治,那是政府自己主导的,有政府的文件来说的。这里就是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法律的实施,尤其是食品安全领域的实施,需要社会共治,政府也感觉到所谓的公权主导的模式存在问题,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出,那么多年来,完全让政府自己来做的话,确实法律不能够很好的实施,问题不断的出,不断的想办法,但是总是落入这样的循环。最后,就想出了一个社会共治的办法。可以看出目前法律的实施主要依赖公权,但是公权在食品安全法律实施当中首先是占主导地位,不能是我们讲社会共治,就减轻政府的基础性责任了。但是问题在于,只靠政府不行,这里面的问题就非常复杂了,政府就提出需要各种力量来支持,推进法律的实施。”
  对于消费者教育,应飞虎提出,我们食品安全法里面的条文专门也有一条“消费者教育”,“我不知道大家是否关注到,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没有写消费者教育,没有专门明确这几个字,虽然实践当中也在做,但条文里面没有,这也是一个失误。《食品安全法》里面有这样的字样,并且说的条文应该有四、五行字,说的比较多的,事实上还是仅仅只有条文,我感觉这个工作做的不是太好。”
  涂永前未来想做的事
  其实,无论是专家还是普通民众,对于食品安全问题,还是有一层神秘的面纱在阻隔。对此,辽宁大学客座教授邱本对于食品问题的安全感提出了若干问题,而恰恰这也是涂永前下一步想要做的一件事。
  “食品为什么不安全?原因在哪里?怎么解决?需要我们好好研究,刚才听了很多,深受启发。”邱本说。
  对此,涂永前回答,我们想建立一个信息平台,这个信息平台不是科学平台,因为科学知识的普及平台是(CBC)的平台,我们做的是法学研究动态的平台,因为科学这东西是需要科学机构去做的,比如CFBI,还有美国的FBI所有的有关食品读物都会在平台上发布,而且这个信息有专业版本,有科学家联名签署的版本,有的有上千页,有通俗版本,老少皆宜的,有这么科学的发布平台,为什么美国食品安全指数排第一,当然是多少年发展的结果,才有这样的成绩。所以,我一直在想是建立一个微信还是网站,对于重大项目我们要把钱花出去,为社会、国家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在将来的平台上一定是科学信息和动态的发展成果。
  同时,涂永前想要建立食品安全治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他说:“我觉得科学量化、标准很重要,现在我们政府、国家也需要,虽然我们文件都一再强调,要对政府考核食品安全问题,怎么去考核?这个标准体系,我在思考,也在组织我的团队成员用一些统计学的方法,用一些模型的方式,将来把这个项目向社会推广,应该说我们利用的是一些在经济学方面非常强大的团队成员,我个人有信心做好,当然需要我们在场的各位专家,为我们将来的指标体系的逐步完善提供一些非常好的意见,这是我们课题组将来奉献给国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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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辽宁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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