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扫一扫
江西高校

校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

时间:2019年09月26日 信息来源:景德镇陶瓷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本网讯(刘灿彬)9月24日下午,校党委中心组在行政楼307会议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家校党委班子成员江伟辉、宁钢、胡林荣、叶观荣、吴本荣、占启安、王海波、冯浩、杨志民、曾德生,以及校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党组织书记参加学习。党委书记江伟辉主持会议并讲话。

江伟辉指出,宣传工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不断夺取革命、建设、改革胜利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关于宣传工作的基础性、主干性党内法规,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在党的宣传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条例》内容丰富、体系完善、要求明确,涵盖了宣传思想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为新时期做好宣传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就学习贯彻《条例》,江伟辉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中央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抓好宣传工作是各部门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在全校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要把《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学习内容,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落地。

二要聚焦使命任务,不断提升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水平。宣传战线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重。宣传部门要牵头抓总,紧紧抓住“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根本任务,自觉担当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职责任务,对标对表抓好完善提升,不断提升宣传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要着力构建宣传工作大格局。二级党委(党总支)要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要严格落实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宣传的领导班子成员的主要领导责任以及其他成员的重要领导责任,汇聚合力,共同将宣传思想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会上,校党委委员、党委宣传部部长曾德生从《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基本框架、核心内容、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等方面进行了传达和解读。

景德镇陶瓷学院函授报名景德镇陶瓷学院成人高考报名
(作者:佚名 编辑:景德镇陶瓷大学)
上一篇:红色话剧雨花台举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场演出
下一篇:聚焦“双一流”建设我校师生35件作品亮相第十三届全国美展陶艺展
相关新闻

我有话说

新文章

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