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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顺良为机关全体党员上党课

时间:2016年05月31日 信息来源:淮海工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5月25日下午,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顺良在讲堂楼报告厅为机关全体党员上党课。机关党员160余人参加,党课由机关党委书记陈卫主持。

史顺良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简称《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是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对党员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党员领导干部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是党员和领导干部要遵循的“高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内容精炼,通俗易懂,《条例》从原来的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精简到了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将原来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纪律处分;二是范围扩大、有增有减,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系列违纪条款,减少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既相互分开又有效衔接;三是正向引导,亮出底线 ,《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四是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修订后的《条例》凸显了“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

同时,史顺良通过大量的案例和多年从事纪检工作实践,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要求机关党员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具体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陈卫对党课情况进行了总结,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和部署,认真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以党章的规程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永葆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学校的大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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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淮海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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