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载中...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手机版 扫一扫
广西高校

关于2012级辅修专业学生学费事项的说明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信息来源:广西财经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一、学校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长期在校园网进行收费公示,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均在财务处办公场所、明秀校区体育馆门前公示栏、相思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门前公示板进行收费公示。

二、2012级辅修专业学生在2013年5月被录取,并于2013年秋季学期入学。2013年秋季学期执行的收费标准已于当年7月15日、9月5日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地址如下:

关于2013年普通本科专业收费标准的公示(2013年7月15日):

http://www.gxufe.cn/www/myweb/informationShow.cdi?informationid=312623

广西财经学院收费公示(2013年9月5日):

http://www.gxufe.cn/www/myweb/informationShow.cdi?informationid=312864

三、学校从未将学生领取毕业证与缴纳学费挂钩。学生只要按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学业便可取得毕业证。

四、经请示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2012级辅修专业按96.8元/学分的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1:2013年广西财经学院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2:2013年广西财经学院收费公示

附件: 关于2012级辅修专业学生学费事项的说明 广西财经学院普通本科学费收费标准表.doc 关于2012级辅修专业学生学费事项的说明 2013年广西财经学院收费公示.xls
广西财经学院函授报名广西财经学院成人高考报名
(作者:佚名 编辑:广西财经学院)
上一篇:学校纪委专职人员赴广西科技大学等三所高校学习交流
下一篇:自治区妇联主席、党组书记王革冰到我校讲学
相关新闻

我有话说

新文章

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