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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

厦门大学法学院刊物现代法治研究获批创办

时间:2016年01月30日 信息来源:厦门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1月19日,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批准厦大法学院创办《现代法治研究》刊物(闽新广[2016]30号)。至此,法学院实现办刊零的突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方针以来,加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建设极为迫切。当前,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华侨大学法学院均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其中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州大学法学院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厦门大学法学院有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点,拥有国际法国家重点学科。虽然福建高校法学取得了成就,但是福建省只有一个正式CN刊号的法学刊物《海峡法学》,该刊物由江夏学院主办。厦门大学法学院虽然在全国法学院排名中名列第10位,但没有CN刊号的正式法学刊物,严重制约福建省和厦门大学法学研究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国法治文化和法治文明的学术探讨,进一步繁荣福建法学的研究,2015年6月,在福建省委党校举办的高级研修班上,省委宣传部李书磊部长根据福建省法学研究的现状,指示厦门大学法学院负责创办一个法学刊物。

  学校和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刊的建设,接到指示后,朱崇实校长和李建发副校长亲自指导和督办,原社科处处长、法学院教授朱福惠亲自起草办刊可行性论证报告,社科处副处长林木顺亲自参与起草申请报告。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和省委外宣办两位处长亲临厦大进行办刊指导。经过数月的努力,2016年1月18日正式获得批准创办《现代法治研究》刊物。

  法学院的师资力量、办刊经验和的物质支撑为《现代法治研究》的创办提供了必要条件。当前,法学院法学专业教师达到82人,主办以书代刊的刊物有4种以上,其中《国际经济法学刊》、《厦门大学法律评论》办刊历史已经有10年以上,为《现代法治研究》刊物的建设提供相对稳定稿源和编辑队伍。法学院有法学图书分馆和出版社拥有发达的信息传输系统,也为刊物的发稿、印刷等提供足够的后勤保障。

  法学院将会抓住创办《现代法治研究》刊物的机会,以“创造价值,争创一流”为基点,力争将《现代法治研究》刊物办成国内核心刊物,为厦门大学的法学教育发展作出贡献。

  据悉,《现代法治研究》刊物是侨刊季刊,试刊号为CN-35(Q)试第2015003号,由厦门大学法学院主办,厦门大学主管,朱福惠教授任主编。

   (法学院 吴智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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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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