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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校

我校一班级团支部获团中央表彰

时间:2016年04月16日 信息来源:宜春学院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本站讯 (政法学院供稿)日前,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活动评选结果揭晓,我校政法学院13法学(1)班团支部荣获全国高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荣誉称号。 据悉,为推动实施高校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示范引领广大青年学生进一步学习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勤学、修德、明辨、笃实”重要要求,团中央学校部于去年5月至12月在全国高校中开展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示范团支部”创建活动。经各院团支部申报、组织评选、校团委推荐、省级团委遴选、团中央学校部差额评审,我校政法学院13法学(1)班团支部最终脱颖而出。 作为我校优秀基层团组织代表,13法学(1)班团支部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充分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引导支部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进四信”等专题实践活动,围绕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组织和开展专业学习、社会实践、普法宣传等活动,通过培育优良班风,促进学风建设。
班级风采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团委高度重视基层团建工作,着力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计划”,引导和帮助广大团员青年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塑于行,促进了广大团员青年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实习编辑:张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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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宜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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