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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

95周年校庆我校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信息来源:厦门大学 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95周年校庆我校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4月6日下午,在我校建校95周年之际,厦门大学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颂恩楼215会议室举行。我校副校长叶世满,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陈伟代表双方签署协议。校党委书记张彦,中国科学院院士、海洋与地球学院教授焦念志,能源学院院长李宁,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张建安,海洋与地球学院党委书记邱七星,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科技发展部总经理孙福街,规划计划部副总经理郭新军,中海油研究总院副院长李新仲鉴签。仪式由校长助理滕伯刚主持。

95周年校庆我校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张彦代表厦大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祝贺。他表示,近年来,厦门大学紧紧瞄准国际科学前沿和国家战略目标,大力实施“顶天立地”战略和“共建合作”战略,与一批大型央企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联合培养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共建科技创新平台,承接央企委托的战略研究和科技创新项目,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与实效。今天为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全力推进我国海洋石油工业“二次跨越”发展,学校又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希望通过以此次签约,进一步加深巩固双方的友好合作关系,携手努力,实现校企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95周年校庆我校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陈伟代表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对厦大长期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他说,长期以来,校企双方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取得了一定合作成果。希望借此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的契机,双方进一步加强协同的力度,提高创新能力,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体系,强强联合,协同创新,为国家创新战略和海洋强国战略作出更大贡献。

  根据协议,校企双方将按照“优势互补、共谋发展、务实高效、互惠双赢”的原则,在战略研究、科技合作、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在战略研究方面,厦大将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围绕台湾海峡两岸能源合作、南海资源共同开发、海洋能源战略、海洋环境保护等领域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在科技合作方面,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基础研究、技术研发、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等多种方式的合作研究,并积极拓展推动海洋碳汇与动力电池等多领域科技合作;在人才培养方面,厦大将为中海油中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培训服务,并为中海油培养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中海油为厦大学生提供实习和实践机会;在学术交流方面,双方将开展相互间的现场考察、学术交流和技术研讨等活动。同时,双方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对接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合作扎实有序推进。

  学生处、发展规划办、科技处、化学化工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能源学院有关负责人参加活动。

链接: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是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的特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最大的海上油气生产商,负责在中国海域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及天然气资源。公司成立于1982年,经过30多年发展,中国海油已发展成为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业务遍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能源大公司。公司在“世界500强企业”排名中位列第72位。

  (宣传部 文/曹熠婕 图/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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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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